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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4-13 10:17:30字体:【

    根据德国税函〔2009〕42号文件通知,自4月1日起在全市停止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月31日,又接到市局补充通知,关于停止收取工本费的范围,《通知》第一条原来明确是针对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后接省局通知,停止收取工本费的范围不仅包括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而且对因变更登记或其它情况需要重新发证的纳税人也停止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即自4月1日起,凡是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一律免收工本费。

 

    特此公告

发布:付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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