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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国税局健全内外部监督推动廉政预警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 2009-04-20 13:39:53字体:【

  一、搭建外部监督平台,快速预警助廉

  该局把国税干部廉政行为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公布省、市、县三级国税举报电话和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形式,搭建了以县城为枢纽,以乡镇为重点,以基层为源头的三级外部监督平台,制定了《临邑县国税局预防预警体系外部监督反馈信息处理办法》对外部监督网络反馈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检查和处理,及时捕捉采集预警信息,采取超前防范措施,具体包括以情况通报、《监察建议书》、《廉政预警书》等形式发出预警。为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执法的公开透明,制定了《临邑县国税局阳光国税实施意见》,通过各种渠道(如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栏、宣传册、广播电视、网络等)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税收政策、办税程序、业务流程、双定业户定额情况、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进行最大化的公开。同时,通过定期走访纳税人和有关部门,组织收听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对于纳税人反映的有关问题,不管涉及到自己与否,都及时整理,有针对性的对症下药,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在第一时间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推动廉政建设。

  二、健全良性互动机制强化管理监控,促进机制保廉

  健全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环节的分析监控和执法监督,实现对廉政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监督的途径之一。通过“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监控管理”良性互动完善管理制度,使征管部门、计征部门、稽查部门、法规部门等各单位“良性互动”起来,围绕税源管理和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任务,从税收分析入手,查找税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降低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的有机结合,解决仅由监察部门单一进行监督的局面,有利的发挥多部门履行“一岗两责”的积极性,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完善业务流程和岗责体系建设。该局贯彻“规范”理念,从业务和行政两方面入手,完善机制,做到超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在业务方面,按照职责法定和权利制约、制衡的原则设计工作流程,编写了40余万字的《临邑县国税局税收征管岗位规程》,对设置的27个征管执法岗位从建立严密的岗责体系入手,合理划分职责权限,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将工作全部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岗位操作人员。在此基础上,各单位与其所属执法人员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通过网站链接的形式,把全局72名税收执法干部的《税收执法责任书》在综合办公网上公示,特别是明确了税源监控、审批审核、发票管理等重点岗位和一般纳税人认定、报税、抵扣认证、审核计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限额审批、企业注销等重点执法环节的责任。切实做到了对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追究的一一对应和有机统一。

  在行政方面,按照行政管理工作标准化的要求,抓好《机关工作规则》的落实,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工作管理机制。特别是对涉及办公用品采购、预算管理、内部审计、出纳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人事管理、劳资和福利等8个重点行政管理岗位予以更详尽的工作程序及岗责规定,使每一名行政岗位人员对照自己的岗位,都能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和“干到什么程度”,易于岗位人员对照遵从。

  二是做好工作的复审复核。主要是对税务干部在税收执法中做出的税收认定、税收优惠政策批复、稽查处罚等环节的执法文书、工作资料和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岗位形成的工作资料按一定数量抽取,重点对资料的规范性、逻辑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制定了《临邑县国税局廉政预防预警体系复审复核工作办法》,就抽取资料的工作时限、抽取比例、工作方法、工作流程、问题处理都做了详细规定,并设计了相应的工作表格。

  三是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防范。重点围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款核定、发票管理、减免税批复、出口退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业户停歇业等关键环节和权力相对集中的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出口退税等重点岗位的人员,根据《临邑县国税局廉政预防预警体系重点工作检查办法》的规定,由廉政预防预警机制小组采取随机抽查、案件复查的方式,分别选出一定数量以上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相关资料,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工作,重点查看工作过程和办理结果的真实性,以达到对重点关键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的目的,同时由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四是注重税收分析预警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反馈信息的综合利用。省局开发的税收分析预警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既是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平台,也是规范执法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工具。为更好地利用系统反馈的信息加强廉政预防预警机制建设,该局研究制定了《临邑县国税局廉政预防预警体系两个系统应用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对两个系统反馈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以及对使用两个系统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发现问题的应对处理。办法主要对预警问题及解除结果进行重点描述,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复审方法,有针对性审核分析,防止基层税务人员为税不廉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大事后惩戒力度,确保惩处护廉

  为促进工作落实,运用“三位一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执法责任追究和党风廉政责任追究有机结合,研究制定了《临邑县国税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标准》,共设置过错追究事项8大类150多项,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式、部门分工、工作程序和标准。税政部门发挥牵头督导作用,负责责任追究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督办。业务部门发挥业务优势,负责调查核实,确定执法责任部位和环节。基层分局(或责任部门)发挥直管优势,抓好责任落实。建立了“受理、核查、决定、执行、反馈”闭环式追究程序,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效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各环节通过《工作底稿》进行传递、衔接,逐环节签字明确责任,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并把所有资料按规定存档,作为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落实的保障机制,县局监督基层单位责任追究落实,税政部门监督同级其他部门责任追究落实,廉政预防预警机制小组监督税政部门责任追究落实,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监督落实体系。同时,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纳入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自去年以来,该局共落实责任追究8人,处罚金额达562元。

  几年来,该局连续多年无违法违纪案件,无重大执法过错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在全县行风评议中连续10年名列第一,先后获得“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宏观税负先进单位”、“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局”等40余项荣誉称号,并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信息来源: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解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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